

时间:2011-07-25 09:36: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中心商业区不再增设超市大卖场、大型卖场如有1家店铺亏损应暂缓市场拓展、采购销售“成都造”的卖场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发展权……昨日,省商业连锁投资开发联合会召开新闻通气会,由该协会起草的成都市大型商业网点布局行业自律公约将于10月正式出台,现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关于商业网点布局的行业自律公约。
旨在规范企业市场拓展行为
据省商业连锁投资开发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约是在《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受成都市商务局委托制定。旨在按照“合理布局、均衡发展、有序竞争、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规范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拓展行为,依法减少对相邻、相同或类似业态的已有店铺的经营损害和保障商贸流通业的健康发展。主要涉及的是从事零售经营业务的企业进行超市大卖场连锁店铺开发、新店拓展及其有关经营活动。
公约所指的超市大卖场是指经营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开架销售,集中收款,一次性购足,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而类似零售业态是指目标顾客与商品结构相似的业态,包括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GMS、综合商场等。
中心商业区不再增设超市大卖场
《自律公约》提出,超市大卖场运营商进行网点拓展,应遵守几方面的自律条款:如相似业态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已开网点数量超过2家,在半径为2公里的商圈内,确保不再新设同类卖场;在半径为2公里的商圈内,相似业态店铺超过1家,消费人口数(含暂住人口)未超过20万的,确保不再新设同类卖场;在成都市中心商业区,因考虑超市大卖场的目标顾客,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超市大卖场。类似业态,半径0.5公里范围内不再开设新的零售网点。
购销“成都造”将获优先发展权
《自律公约》对新店选址这一焦点问题,除在《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强化了距离这一“限制”条件外,也从卖场的辐射范围、消费人群、消费意愿等方面予以了考虑。如指出要充分考虑企业运营能力及选址科学性,预期经营利润的目标实现。凡在成都市零售店铺超过3家,有1家在新店立项前亏损;或总店数为1家,正在亏损状态运营,原则上暂缓新网点的市场拓展。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权益需求,在半径2公里同一商圈内,有超过一半的顾客愿意有更多的市场选择,并将此作为择址之重要因素。
鼓励各从业企业积极采购销售“成都造”产品,同等条件下在商业网点拓展中,予以相关支持。
行业反响
13家市内大型卖场积极参与
根据该自律公约,所有公约缔结方都有将网点拓展结果告知、通达利益关联方的义务,不得在一方谈判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哄抬物业租金等事项。同时,全行业内共同制止垄断、恶性竞争、哄扰市场、盲目圈店等不正当行为,反对通过非正常手段和渠道进行网点拓展或优待保护,反对非法攻击对方市场拓展和网点布局。
据介绍,目前该公约已经得到了百佳超市、人人乐、家乐福、欧尚、麦德龙等市内13家大型零售企业的热烈响应。“一旦公约在行业内通过,今后,如果有零售企业违反公约内容,我们将从行业协会的角度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对其开设新店或者扩张的计划予以否定。”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自律公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外来企业是一种保护,特别是对像我们这样的晚进入成都的企业。”昨日,台湾统一优玛特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对《自律公约》的支持。他认为《自律公约》的出台将为成都商业零售市场营造出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氛围。
专家解读
零售市场发展迅猛布局问题亟待规范
谈及该自律公约出台的背景,省商业连锁投资开发联合会会长冉立春表示,这主要缘于市场的迅速发展和由此出现的一连串问题。
他告诉记者,作为西部最佳商业城市,成都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国内外知名零售商纷至沓来。以2006年为例,成都市市区新开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店铺21家。2007年上半年,成都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58.3亿元,增长16.1%,创10年来的新高,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59亿元,增长16.5%,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178元,同比增长13.6%。强劲的市场消费能力和良好的商业发展前景,促使众多零售商进一步加大开店力度。
与此同时,2002年以来,我市商业地产以每年超过200万平方米的供应量投放市场,大型商业设施蜂拥上马,因商业定位失误出现的空置、经营困难等问题也陆续出现,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反例:八宝街商业片区目前已有百佳、家乐福两家大型超市,而同一类型的某大型超市也将在该区域亮相,势必会造成该区域内的重复竞争。
正例:双桥子一带北京华联和家乐福则在北京华联“变身”之后,体现了错位竞争的优势,两家的销售额都没有因此降低,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本报记者尹婷婷 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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