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商业项目的前期策划中,业态定位是关键。但是笔者以为,在社区商业等为代表的街区商业中,由于体量一般相对较小,功能不过于复杂,业态定位就显得很重要。但是在购物中心等大体量的集中商业中,功能的定位可能比业态定位更需要仔细研究和谨慎决策。
之所以这样说,其一是因为购物中心的功能随着人们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改变,将越来越复杂,除去最笼统的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等之外,还有着更多的功能选择,比如活动、展示、演出、集会,甚至一些结合性的功能。尤其随着复合地产的开发,购物中心与酒店、写字楼、公寓、甚至住宅配套开发,这种情况下,购物中心内部的功能同时需要与其他部分对接和互补,产生协同效应。此时,对接的是功能,而不是业态。业态只是功能的具体表现或者承载形式。
其二,功能的定位是业态定位的指导纲领。其实,对项目周边辐射商圈的分析、人流的分析、消费客群的定位等等工作,其目的应该是功能的定位,而不是业态的定位。购物中心内部适宜集合哪些功能,各功能的比例如何,才能使购物中心的长期效益最大化。功能定位之后,需要的只是结合档次的定位、主题的定位等考虑具体的业态组合。业态定位是建立在功能定位基础之上的。因此,难是难在功能的定位,功能定位之后,业态定位只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功能定位要建立在充分的调研、准确的分析、趋势的把握之上。此外,对于功能定位,笔者认为还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1)客户一致性。各功能所面对的客户群应该具有一致性或者相关性,这样才能最大化的共享客流。这个其实涉及到功能细分,但就餐饮功能而言,不同的餐饮类型所对应的客户群也是有明显的差别的。因为需要对功能进行细分的基础上分析,可以设定一级功能、二级功能等,并且随着对功能细分的进行,业态组合会自然浮出水面。
(2)功能互补性分析。为了增强购物中心的吸引力,各功能之间应该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方面形成互补性,而不是替代性。一个功能互补的购物中心更有吸引力。
(3)营业时间分析。不同功能的经营场所的营业时间是不相同的。购物中心的各功能的营业时间应该做到尽量一致,但是这一般情况下是做不到的。因此通过营业时间、功能差异等因素,将不同的功能组合在一起,形成功能分区,可以避免营业时间不同而形成的相互干扰。
(4)人流聚集性分析。一般而言,可以有三种情况,聚合人流、组合聚合人流、分享人流。当然零售业态可以按此分类,但是功能超出了零售的范畴,但也可以按此分类。一个设计完善的购物中心应该同时具备聚合人流、组合聚合人流、分享人流的三种类型的功能,或者至少具备前两种类型中的一种。
(5)外部环境修正。一个购物中心是一个开发的系统,必然与外界不断发生着联系。在功能定位之后,必须结合外界因素对功能进行调整,比如配套开发物业的情况、竞争对手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