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世贸中心大厦 (以下简称世贸大厦),设计高达68层,被称为温州第一高楼。2003年5月,不少购房户与温州世贸房地产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世贸房产),以每平方米1.2万元的均价,签订了《房屋预订意向书》。5年过去,世贸大厦的单价已飙升至每平方米3万多元。房价涨了,但部分购房户却高兴不起来,他们认为世贸房产不讲诚信,变相抬价,导致购房合同至今未签。
前日,温州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仅诉讼费就达210万元
前天的鹿城区法院外,放眼望去,都是奔驰、宝马等高档车。第9法庭,旁听席坐满了当年世贸大厦的购房户。
购房户代表陈先生介绍,他们42人大多是办企业出身,“身家大多在3000万以上。”而法庭上正审理的案件,同样“身价不菲”,仅诉讼费就达210万元。而那些产生争议的房子,目前每套市价都上千万元。
陈先生说,2003年有100多人陆续与世贸房产签下购房意向书。双方约定了所购买房子的面积、楼层、方位、内部高度,以及单价、总房价等内容。每平方米价格为12829.06元,但总价后注有“暂估价”字样。
陈先生说,他们分两次共支付了总房款的40%。2004年8月,世贸房产取得了预售证,但一直推迟与他们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2007年11月31日,开发商要求我们再缴纳总房款的58%,另要求额外缴纳每平方米2980元的精装修费。我们觉得,这是变相提价,很不合理。”陈先生说。
购房户:房产公司变相提价
庭审中,购房户认为世贸房产不讲诚信:原来意向书上约定,一些楼层只有4户人家,而现在开发商将一个楼层变成6户人家;写字楼意向交房条件为毛坯房,现在部分区域要采用精装修方式交付,这样每平方米要缴纳2980元装修费。
今年年初,开发商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在2月5日前缴纳房款,签订合同。“合同中又多了一些条款。比如,增加了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等设施,每平方米要再收取1475元。”购房户介绍。
世贸房产还规定:在2月5日之后缴纳房款的,要收取千分之一的“处罚款”,并全部捐给温州市红十字会。这些做法都让购房户们意见很大。
对此,世贸房产的解释是,“处罚”是要给那些准时缴纳房款的客户一个交代,并称目前已有不少人接受了“处罚”,缴款签了合同。2008年5月,42名购房户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双方签订的意向书有效,世贸房产应按照先前的约定履行。
房产公司:不强迫签合同
世贸房产副总经理陈锡强曾提供一份相关说明,《说明》称,对于部分购房户提出的异议,他们认为,这些意向书仅有预订房屋意向和预订房价等两项内容,不具备有关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预约人所取得的只能是签订商品房合同的资格即购房预约,而非双方已达成购房合约。《说明》中,该公司还认为,他们无意强令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然而个别预约客户故意制造纷争,在无意缴付房款的情况下,还意图强迫公司按他们的无理要求签订合同。”
前日,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