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政府工作人员当“开发顾问”、在土地费上做文章、少交基础设施配套费、送钱物“摆平”政府官员后逃避项目抵押金、“套”住银行获得贷款、雇用“黑社会”成员强行拆迁……日前,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向记者披露了他们违规开发房地产的内幕。以下是这位开发商自述———
先走关系,搞定项目
我原是黑龙江省某地级市一家建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2002年,我同另一家公司一位股东合作,共同出资1000万元,以他公司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我兼任项目总经理。当时我出资400万元,对方本应出资600万元,可对方说搞到这个项目要走关系,只出了350万元。
按规定,我们应交1500万元项目保证金,但如果交那么多钱,就没有流动资金搞建设了。后来我们给一位领导送了钱和物,只交了500万元对方就答应了。我们以拍卖方式购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拍卖摘牌后,马上就要交土地使用费1100万元,但当时肯定交不起。于是同有关部门领导搞关系,不但推迟交费,也不用交那么多。后来拖了一年多,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了才交费。另外,需交的1140万元配套费,按规定在施工许可证下来之前就该交,但我们的项目开工了还没交,后来虽然交了,也没有按规定交够。
在把土地“拿”下来以后,我们请有关领导干部去青岛、海南等地游玩了一圈。这些人回来后,就给我们“用上力”了。
“套”住银行,增加贷款
其实,缴纳多项费用都要通过贷款。在贷款问题上,我们想了许多办法,终于把一家银行领导给“套”住了。我们先期交纳10%的土地使用费后,就把土地使用权证拿到了,后来又把项目许可证拿到了。我们找到一个县城的银行领导,通过他联系上市里某银行领导,以土地使用权证和项目许可证作抵押,从银行贷款1200万元。
一部分动迁户需要货币补偿,我们的项目共计要1亿元左右的补偿资金,如果按正常的贷款手续,肯定办不下来。我们想了一个“妙招”———跟先期贷款的银行“摊牌”,告诉银行先期贷款还不上了,想要还款,必须再贷款,等项目完工挣到钱一起还。那个银行领导没有办法,后来就主动给我们出招办手续。
“套”住银行后,为了履行银行有关抵押和担保贷款的规定,我的合作伙伴弄了许多假手续,比如从其他开发商那里借正在出售的别墅,又借了许多身份证。
在利用银行贷款方面,我们颇费心思。我的合作伙伴先是把1000多万元款汇往北京一家公司,然后再让那家公司给汇过来,这样,可用“引资”名义,享受市里许多优惠政策。
低价评估,野蛮拆迁
把项目和土地等拿到以后,最难的一项工作是动迁。我们找到有关部门的一名领导,暗地里聘他作为项目开发顾问,给他好处。第一步,先让产权处冻结动迁户的房证,防止动迁户改变用途增加我们的动迁成本。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摸一下动迁户的底数。第二步,委托评估公司对动迁户的房产进行评估。我们借助有关部门的熟人,可以给评估公司提供动迁区域房屋交易的最低价,这样评估公司就会给动迁户的房屋价值评估得很低。评估公司自然是向着开发公司的,因为评估公司是中介机构,都要抢活干,所以评估得越低,开发公司越愿意聘用。
通过低价评估,取得了对动迁户的一种“合法”补偿价格。可是我们制定的补偿标准太低,动迁户多次到市里上访。
说实在的,我们在动迁时搞了野蛮强拆。那年冬天11月份了,动迁户被断水断电,房屋盖都被砸了。当时,一些所谓“维护秩序的人”也被动用起来,这些人有的是“黑社会”成员。
我们从事的这个房地产项目,有许多地方违规。有些费用还没交齐,需要审批的那些章就都盖出来了。
事前我们对这个项目进行了测算。这个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5万平方米,按当时的最高价预算总成本约为4亿元。可我们利用手里的不到1000万元资金就把这个项目“鼓捣”起来了。
说实在的,这个项目在拆迁还没结束时,我就被迫撤资了。因为一路违规,我心里实在没底儿,特别是强行拆迁,我的合作伙伴动用了“黑社会”成员,我的心也受到强烈震动———吓坏了。我的合作伙伴担心我成不了事,顺势把我“踢”出来了。
我们起初的预算收入是5.6亿元,后来是实际售房价高于预算价,我的合作伙伴应该赚取了可观的利润。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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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征地拆迁先要预存补偿款
要想征用土地,得先预存补偿款。近日,南京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用地报批单位必须在报批前将征地补偿款足额缴纳至专户。按照通知要求,今后,所有征地都必须先预存好补偿款后才能实施。所有预存补偿款专款专用,等征地实施工作完成后多退少补。根据南京江南八区现行实际情况以及抽样调查,今年南京的征地补偿款暂按11.5万元/亩的标准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