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首个商业网点布局自律公约引争议(中国商报)

时间:2011-07-25 09:38:42

日前,据消息人士透露,由于不同意见太多,由四川省商业连锁投资开发联合会发起的、全国首个关于商业网点布局的行业自律公约——《成都市大型商业网点布局行业自律公约》可能由原来的“10月中旬正式出台”无限期拖延。记者致电四川省商业连锁投资开发联合会冉立春会长,得到的也是“还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当中”的回答。
    在零售业盲目开店、恶性竞争成风的成都,原本是一个不错的自律协议,为什么招致如此多的反对——不仅在成都零售业界,乃至全国都招来了质疑。
自律公约与政府规范
    9月下旬,四川省商业连锁投资开发联合会首度向外公布了这个全国惟一的关于商业网点布局的行业自律公约的意见征求稿。协会负责人介绍,《自律公约》的出台,旨在按照“合理布局、均衡发展、有序竞争、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规范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拓展行为,依法减少对相邻、相同或类似业态的已有店铺的经营损害和保障商贸流通业的健康发展。主要涉及的是从事零售经营业务的企业进行超市大卖场连锁店铺开发、新店拓展及其有关经营活动。
    冉立春告诉记者,本公约规范的主要是经营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开架销售,集中收款,一次性购足,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超市大卖场以及目标顾客与商品结构与其相似的业态,包括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GMS、综合商场等。由于目前百货店布局相对合理,为了减少工作难度,暂不纳入公约规范范畴,但不排除将来时机成熟后会纳入的可能。
    事实上,早在去年下半年,成都市就出台了《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时隔半年又出台一个“公约”,是对“规划”的否定还是违背?两者之间到底什么关系?业界很是不解。据上述消息人士介绍,成都零售界之所以分歧较大,这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对此,冉立春解释,自去年“规划”出台半年以来,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出现了很多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探讨。但公约决不是对“规划”的否定,而是在“规划”的基础上,作出了更细致、更专业、更科学的内部约定,是“规划”的有益补充。冉立春表示,该公约是全国首个关于商业网点布局的行业自律公约,还是有其自己的特色与亮点的。
    首先,公约打破了以往单纯以距离为标准来规划布局的传统。去年成都市出台的规划对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商业网点的布局原则有明确限定:“大型零售业态的布局应有合理的服务半径。原则上按照大型超市按服务半径2公里左右布局,购物中心、仓储式商场按服务半径4公里左右布局。”随后,成都市还对大型零售店的新店选址采取了“申报公示”的办法,以此来监督商业网点的合理配置。“但零售企业在‘2公里左右’和‘4公里左右’打擦边球的现象很突出”。而此次公约在此基础上作出了更多的限制性规定。
    《自律公约》提出,超市大卖场运营商进行网点拓展,应遵守几方面的自律条款:如相似业态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已开网点数量超过2家,在半径为2公里的商圈内,确保不再新设同类卖场;在半径为2公里的商圈内,相似业态店铺超过1家,消费人口数(含暂住人口)未超过20万的,确保不再新设同类卖场;在成都市中心商业区,因考虑超市大卖场的目标顾客,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超市大卖场;类似业态,半径0.5公里范围内不再开设新的零售网点。
    其次,该公约在全国也率先提出了“内外资一体化”的原则。冉立春说,出于对国内零售业的保护,各地在商业网点规划的同时,都对于本国企业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这样不利于外资的引进。《自律公约》首批签字单位既有洋华堂、家乐福,也有北京华联、人人乐,充分体现了一视同仁的原则。
行业自律与政府委托
    其实业界之所以大多处于观望态度,除了对于《自律公约》的定位拿不准外,对于公约的定性也琢磨不透。
    成都零售业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公约”是行业内部自律的协议吧,其文件上既有商务局的公章,又有协会的章,而且每次开会沟通都在商务局的办公室,并且有相关领导出席讲话;说是政府规章吧,在此之前“规划”已经出台并实施,即便是对其的修订,那也不能是《自律公约》的形式啊。“我们也糊涂,只能观望。”
    不仅业内人士“嘀咕”,记者在采访有关专家的时候也“有点说不大清楚”。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也是“他第一遇见”。但在四川省商业连锁投资开发联合会的网站上实实在在地表明:受成都市商务局委托,自律公约在完成初稿后,现已发送至13家零售企业征询修改意见,预计10月中旬将正式出台。这是国内第一个关于大型商业网点布局的行业自律公约,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前瞻性,有助于解决内外资零售企业在成都拓展的瓶颈制约。
    记者就此事致电成都商务局,建设规划处的工作人员也没做出正面回答,只是告诉记者《自律公约》正式出台一定得在商务局备案。
    一纸公约但却是件“糊涂事”,原因何在?还是上述零售企业负责人从另一侧面给我们作出了解读。“这应该还是协会在其中倒腾,商务局可能只是其一个‘挡箭牌’罢了。”该人士表示,“不可否认,这个协会在网点布局方面还是非常专业的,其主要负责人原来都曾经在各大零售企业专门负责企业选址与拓展工作,还是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但协会在去年年底才成立运营,可能在业界威信还不够,必须得拉上商务局。”
    冉立春对此也表示默认。但商务局为什么偏要搀合其中呢,恐怕不仅仅只是“人情”吧。上述人士表示,“规划”虽然于去年已经出台,但它毕竟只是整个城市规划中的一部分,而且非常弱势,很难做到专业可行。实施半年来,出现了很多棘手问题,商务局也想借着协会的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协会内部或者企业之间。两者各取所需,难免会出现“闹剧”。
鼓励“成都造”与地方保护
    应该说,该公约自始至终都秉承“合理布局、有序竞争”的原则,的确作出了很多科学、专业的内部约定。《自律公约》对新店选址这一焦点问题,除在《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强化了距离这一“限制”条件外,也从卖场的辐射范围、消费人群、消费意愿等方面予以了考虑。如指出要充分考虑企业运营能力及选址科学性,预期经营利润的目标实现。凡在成都市零售店铺超过3家,有1家在新店立项前亏损;或总店数为1家,正在亏损状态运营,原则上暂缓新网点的市场拓展。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权益需求,在半径2公里同一商圈内,有超过一半的顾客愿意有更多的市场选择,并将此作为择址之重要因素。
    但公约同时鼓励各从业企业积极采购销售“成都造”产品,同等条件下在商业网点拓展中,予以相关支持。多少让人不解。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李维华甚至认为有“地方保护”之嫌。
    李维华说,如果真只是一个行业内自律公约,作出此规定应该可以理解。但如果是受商务局委托,那就等于具有政府背景了。在一个完全市场竞争的年代,政府出面以行政的手段鼓励企业积极采购销售“成都造”产品,那就大大的不妥了。(记者 王立勇)

《中国商报》报道:http://www.cb-h.com/shshshow.asp?n_id=3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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